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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拉老皮 選營建署方案卡ㄟ合
發布日期: 2011-12-26

陳梵/台北報導

    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十五日召開會議,通過二十一件整建維護申請補助案,其中公寓大廈類十七件,中低樓層類四件。另外,今年新增「無障礙設施〈含電梯改善〉類」也有二十二件申請案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,這顯示民眾相當重視長者的上下樓安全。

    今年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申請補助案新增二大方案,分別是「無障礙設施〈含電梯改善〉類」及「閒置建物引進文化創意產業進駐」。加上原本的二個方案,總計有五十九件申請,是歷年最多。

    林崇傑說,每年評審標準不同,審議委員最重視的是申請單位必須取得多數住戶同意。其他評選標準還有整建維護的可視性、必要性、可行性、是否採用綠色工法及設立管委會與否。

    內政部營建署十日開始實行「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」,同樣有補助建物整建維護。

    和北市都更處辦法相比,營建署方案從規劃、設計階段開始就有補助,一百戶以下,補助上限為新台幣一百萬元;超過一百戶部分,每增加一戶增加五千元,讓住戶有經費找執行單位。台北市都更處版則要等施工到一定程度時才一次補助。 

    在工程補助部分,營建署以「戶」為單位,一戶最高可領六萬元,以不超過總工程經費七五%為限。都更處版則以「幢」為單位,即相連的大樓都算同單位,最高補助總工程經費七五%,並不得超過一千萬元。林崇傑說,都更處版方案是同時補助設計和工程部分。營建署人員則透露,若是戶數多的社區,選營建署的方案應可互得較多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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